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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工作方案及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人:春泉节能    发布时间:2024-01-16

  (二)生态系统碳汇应用提升行动。

  1.积极开发符合我区实际的林草湿碳汇项目方法学,采用“揭榜挂帅”方式,加强天然林、人工灌木林和草原保护碳汇方法学科研攻关。

  2.按照国家造林碳汇项目方法学,积极组织开发储备林业碳汇CCER项目,推动自治区经国家核证的林业碳汇CCER项目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3.通过碳排放双控制度设计拓展生态系统碳汇应用途径。将各地区生态系统固碳量纳入对盟市的碳排放双控目标评价考核,抵消地区碳排放量。将各地区经国家核证的生态系统碳汇CCER项目纳入自治区碳减排量指标交易,用于满足新上项目碳排放指标需求。

  (三)绿色低碳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三类18个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

  (四)零碳低碳园区建设示范工程。深化鄂尔多斯蒙苏、包头达茂零碳园区,通辽霍林郭勒、包头铝业、鄂尔多斯鄂托克、阿拉善乌斯太低碳园区建设,探索“绿色供电+绿色低碳产业”协同发展模式,优化新能源配置,提高绿电消纳利用比例,推动园区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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