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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辽宁省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3——2030年)

发布人:春泉节能    发布时间:2023-07-17

  (六)推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平台提质增效。聚焦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主动融入新型举国体制,推进辽宁实验室建设发展,在化工减碳、森林生态、深部工程等优势领域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加快培育辽宁的碳中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持中科院洁净能源创新研究院建设,打造高水平科技智库,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持续优化省级创新平台布局,在新能源、低碳工业、智能制造、碳捕集、生态碳汇等优势领域培育建设一批省重点实验室,支持实验室凝练科学研究方向、孕育重大原始创新。以行业骨干企业为主体建设一批绿色低碳专业技术创新中心,打造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产出重大科技成果、引领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大力发展碳中和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扩大绿色低碳技术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推进“基于高亮度极紫外自由电子激光的前沿科技研究设施”、“超大型深部工程灾害物理模拟设施”、“海洋工程环境实验与模拟设施”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向辽宁集聚。

  (七)培育壮大绿色低碳科技企业群体。着力发展节能环保新兴产业集群,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体系,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创业孵化体系,遴选和支持一批绿色低碳科技型企业。深化央地科技创新合作,支持行业骨干企业牵头组建产学研联盟,联合上下游企业、行业间企业、高校院所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构建首尾相连、互为供需、互联互通的产业绿色创新链条。支持科技型企业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加快提升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加强科技企业服务,开展项目路演、金融对接、技术培训等活动,促进技术、金融等要素市场对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等政策,推动企业成为绿色技术创新主体。贯彻落实国家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绿色技术研发、示范、推广、产业化各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搭建绿色低碳技术专利专题数据库。建立低碳技术验证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提供服务和支撑。以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快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支持各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支持浑南科技城建设“近零碳”示范园区,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先进制造业聚集,加强园区产业协同创新,率先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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